聯合國安全理事會第63號決議

非常任理事国

聯合國安理會第63號決議是1948年12月24日在聯合國安全理事會第392次會議通過的。為回應斡旋委員會的報告這項決議要求各方停止敵對行動,並釋放印度尼西亞總統及1948年12月18日後拘捕的其他政治犯。安理會還指示斡旋委員會盡快以電報詳盡報告1948年12月12日以後所發生的事情,並向安理會匯報各方對本決議的執行情況。

該決議在比利時法國烏克蘭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及蘇聯的棄權下,以7票對0票通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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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63號決議全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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